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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帮老张白白受了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02:44 现代快报

  帮朋友的忙,却不慎摔断双腿,家住南京六合的老王怎么也想不明白,在自己受伤后,朋友竟然没有伸出援手。“我要去告他!”昨天,与律师签完委托书后,老王的嗓音里无奈中透着哀怨。

  干活不慎摔断双腿

  今年42岁的老王是南京六合人,在当地算是个小有名气的瓦匠。今年2月份,他的邻居老张要在自家的屋顶上搭个小阁楼,便把老王叫了过去。老王是个爽快人,既然是邻居,价钱就别讲了,随便给;而老张也爽快,答应一天给老王40元,每天还有一包烟。双方讲定后,老王就开始工作了,但第一天,就出了问题。

  老王告诉记者,2月25日当天,他在楼下拌完水泥,刚把材料搬到楼顶,准备干活的时候,他一脚踩空,从楼上摔了下去。这是三层高的楼房,摔下去可不轻,老王当即动弹不得。随后,老王被老张以及家人送到当地的医院,经诊断,老王的两条腿都有不同程度的骨折,要治好这两条腿,至少10万元。

  但面对这高额的医疗费,老张却退缩了,只交给医院5000元的押金后,便再也不理老王。而老王的家境比较贫困,根本拿不出这个钱来,就是打官司也至少得半年,而治疗是不能等的,该怎么办?

  可以申请先予执行

  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的贾政和律师认为,老王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先予执行,让老张把医疗费先拿出来。

  同时,贾政和认为,老王申请先予执行,也可以不需要提供担保,因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申请先予执行提供担保的,是“可以”而非“必须”。这是由于先予执行制度本身是为解决生活或生产经营上的急迫困难而设,如果要求申请人一律提供担保,这显然是难以做到的。而且该申请并非会给权利人带来损害,如要求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则与制定的目的相悖。

  【名词解释】

  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因当事人一方生产或生活上的迫切需要,在作出判决前,裁定一方当事人给付另一方当事人一定的财物,或者立即实施或停止某种行为,并立即执行的措施。快报记者朱俊骏实习生秦牧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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