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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凭啥写你妈名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02:44 现代快报

  本来欢欢喜喜买房准备结婚,却没想到因为房产证上有男友母亲的名字,一对恋人竟然闹分手。昨天,当事人之一的刘小姐面对记者的采访,表情木然地表示:“这婚是非离不可了。”

  据刘小姐介绍,26岁的她两年前参加朋友婚礼时,认识了家住南京后宰门的李先生,比她大四岁的李先生对她一见钟情,很快展开了爱情攻势。2005年8月,这对如漆似胶的恋
人领取了结婚证,双方父母随即催他们“快点买房子,把事情办了”,小两口这才考虑买房子的事。

  考虑到李先生家里的经济状况并不太好,刘小姐同意买房时出一部分钱。2006年1月底,两人看中了珠江路一套总价为42万元的二手房,最后李先生的母亲(李先生的父亲已去世)出了26万元,李先生出了10万元,刘小姐出了6万元,将该房买下,由李先生与原房主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十多天后,刘小姐偶然间看到了刚办好的房产证,发现上面竟然写了三个名字:婆婆、丈夫和她。刘小姐当时就勃然大怒,认为丈夫将婆婆的名字写进房产证是“别有用心”,便质问丈夫:“房产证凭什么要写你妈的名字?”正在厨房烧饭的婆婆得知后,过来没好气地问刘小姐:“我出的钱最多,为什么房产证上不能写我的名字?”刘小姐被噎得没话说了。

  刘小姐的娘家人得知此事后,纷纷指责李先生的母亲“太不应该”,小两口也为此争吵不断,连春节期间都互不理睬。其间,双方家长虽然也出面劝他们和好,但刘小姐却提出,和好的前提必须是先更改房产证,房主只能是她和丈夫的名字,这个要求遭到李先生母子俩拒绝。昨天,刘小姐就离婚以及房产对半分割的相关事宜,来到位于新街口的某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

  律师观点:

  江苏鸣啸律师事务所李本进律师认为,这套房子由李先生母子和刘小姐共同出资购买,房产证上写上李先生母亲的名字完全合法,因为李先生的母亲作为房屋的出资人,当然有权成为房主的产权人之一。本案中,如果刘小姐决定要离婚并分割这套房屋的话,那她只能取回自己当初支付的那部分购房款。至于她提出要和李先生平分这套房子的要求,于法无据,法院应该不会支持。快报记者丁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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