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电池被盗物管有没有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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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02:44 现代快报 | |||||||||
版块:生活南京网上社区·业主联盟·栖霞区 网友:匿名 求助时间:昨天17:42
求助内容:我住在东恒阳光家园,今天,我发现停在单元门口的电动车电池被偷了,物管有责任吗? 线索处理人:社区记者杨扬 回音:记者咨询了上海光明律师事务所南京分所许辉律师,他说,如果业主在物管规定的停车地点停车,车辆被盗,物管应承担一定责任;如物管没为业主提供停车场所,这属于物管违约,应为其过失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是业主没将车停放在指定地点,物管就不需要负相关责任了。 东恒物业杨小姐介绍,该小区多层住宅的非机动车停放地点是地下储藏室。物管常在各单元门口张贴告示,提醒住户把车停放在储藏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