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强痛批医药商业贿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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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03:0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 北京消息 据卫生部消息,全国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昨天在京召开,会议对全国卫生系统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卫生部部长高强在讲话中痛批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形式多样、危害严重。 高强指出,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危害主要表现在:第一,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以回扣等商业贿赂为手段,向医疗机构推销质次价高甚至假冒伪劣的药品和医疗器械
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加剧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声誉,败坏了卫生行业和医务人员的形象,是造成医药管理混乱、医患关系紧张、医疗纠纷增多的一个重要原因,必须坚决治理。 高强强调,在查办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中,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一是利用各种渠道掌握案件线索。二是对涉嫌违法违纪的商业贿赂问题要坚决查处,特别是对涉案金额高、范围大、情节严重的重大案件,不管涉及到什么人,都要及时上报,并组织力量一查到底。三是坚决查处涉及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案件。四是要与当地纪检监察、检察、公安、工商、审计、药监等执纪执法部门密切合作,建立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查办案件的强大合力。要坚决防止和纠正查处案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和以纪代法、以罚代刑的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