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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两次拍卖价相差千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03:05 北京晨报

  广州拍卖行业被爆黑幕

  广州江南西路31号首层房屋登记面积340多平方米,首次拍卖以1560万元成交。随后因买家吴某发现该房测绘面积少了78.8平方米而重新拍卖,吴某以850万元再次竞得。由于发现拍卖过程不规范,越秀法院重新选定拍卖机构,组织第三次拍卖会,最后以1860万元成交,比第二次拍卖时整整高出1010万元。

  为何会出现此类现象?前日,广州市越秀区法院有关负责人首次向记者披露了广州拍卖行业鲜为人知的“黑幕”。

  招数1 “妖魔化”标的物

  越秀区法院有关负责人说,拍卖行有时会将拍卖的房产私自停拍。还有拍卖行故意选择节假日登拍卖公告,或将拍卖公告登在报纸的中缝等隐蔽处,企图不让人看见。更有甚者,便是故意将拍卖标的物“妖魔化”,称“这车撞死过人”、“这房子有麻烦”等。有关负责人解释说,这样,拍卖行可以尽可能控制竞投人数,最终以低价获得,然后再出售赚钱。

  招数2 雇人控制竞买压价

  有些拍卖行有专门一帮人炒作控制拍卖场面,使得拍卖现场没那么热烈,甚至没人参与竞投。根据规定,连续两次无人竞拍,可将底价降40%,这样价格就大打折扣了。若有人硬参与拍卖,炒作者便找到他,现场谈价钱,目的就是不让其抬价甚至举牌。

  招数3 偷龙转凤赚差价

  法院发现,一些买受人名字和法院登记名单不同。原来,有人在竞拍后、登记前将拍卖物让给别人,赚取差价,且不必交税。其理由一般多是当初是为其亲属竞拍,而他们可能就是拍卖行的亲戚朋友等。

  招数4 同标的2次拍卖

  有些拍卖会拍卖很多东西。若标的A因价高未拍出,拍卖行将拍卖其他东西。在本次拍卖的后段时间,即欲竞拍A者离开后,拍卖行再将A拿出来,当场降价拍卖。《南方都市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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