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帅哥”不能再“摔锅”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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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03:10 东南快报 | |||||||||
本报讯“摔锅美眉,快来看偶滴照片。”这样的网络语言你看得懂吗? 昨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了《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草案修改稿)》(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对网页、广告书面用字以及地名、小区、医生用字等进行了规范。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立法处的林纯青说,网络语言是新兴的,将来有可能被吸收到我国的词汇中,但在此之前,语言文字主管部门必须进行正确的引导。为保证汉字的正确传播,办法规定,网站的网页用字必须以规范汉字为基本用字。对此,林纯青解释说,书面用语必须规范,但对口语流通仍没有限制和禁止。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黄心炎委员在会上介绍,按照办法的规定,道路、建筑名称标志用字违反规定的,民政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协同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办法还针对医生写“天书”作了规定: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对医疗机构及医务工作人员的用语用字进行管理和监督。 记者 曾静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