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免检工作须授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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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03:18 山西晚报 | |||||||||
据新华社电针对近期出现的一些单位和个人,以帮助和代理企业申报、评选免检为名,要求企业缴费参加各种广告、宣传和展示活动的现象,国家质检总局28日郑重声明:未授权任何组织、个人参与开展国家免检工作,且所有环节一律不收取任何费用。 声明指出,国家免检工作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领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企业申报,从未授权和委托任何组织或个人参与开展。国家免检工作始终坚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白云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