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也认定为工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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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03:54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李娟)去年3月24日,在某饭店打工的蒋某在工作时受伤,事后,蒋向渝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鉴定。社保局认为,蒋虽与工作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蒋在饭店工作的事实及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她与饭店确实存在劳动关系,遂认定其为工伤。饭店不服,付诸法律。昨日,渝中区法院审理时当庭作出了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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