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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长痛斥医药贿赂坑患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03:57 重庆晨报

  

卫生部长痛斥医药贿赂坑患者

  医药代表自曝医药价格上涨流程图 据中新社28日电据中国卫生部消息,全国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28日在京召开,会议对全国卫生系统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卫生部部长高强在讲话中痛批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形式多样、危害严重。医院领导将是查处医药采购贿赂的首选对象。

  危害商业贿赂加剧看病贵

  高强指出,医药购销的商业贿赂行为危害主要表现在:第一,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以回扣等商业贿赂为手段,向医疗机构推销质次价高甚至假冒伪劣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导致医药服务价格不断攀升,直接损害广大患者的利益;第二,一些医务人员为获得回扣、提成,滥用某些药品和高值耗材,既损害患者健康,又加重患者经济负担;第三,严重腐蚀了医疗卫生队伍,一些医务人员成为不法企业的代言人,滋生了腐败和经济犯罪。

  治理重点治理药品采购收受回扣

  卫生部长高强指出,这次专项治理的重点,是解决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正常医药购销秩序的问题。

  主要是:1、医疗机构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

  2、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提成的行为;

  3、医疗机构接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照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私设小金库、用于少数人私分的行为;

  4、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给予的各种名义的财物的行为;

  5、卫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权力,在医药购销和工程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的行为。

  查处无论涉及何人将一查到底

  卫生部长高强强调,在查办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中,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利用各种渠道掌握案件线索。

  二是对涉嫌违法违纪的商业贿赂问题要坚决查处,特别是对涉案金额高、范围大、情节严重的重大案件,不管涉及到什么人,都要及时上报,并组织力量一查到底。

  三是坚决查处涉及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案件。

  四是要与当地纪检监察、检察、公安、工商、审计、药监等执纪执法部门密切合作,建立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查办案件的强大合力。要坚决防止和纠正查处案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和以纪代法、以罚代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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