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监管:矛盾中前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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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04:03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省国资委首次向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国有资产监管情况——— 有的企业改制方案未提交职代会审议或得不到大多数职工代表赞成就强制实施,有的改制企业职工经济补偿不落实……国资监管面临新挑战———昨(28)日,省国资委主任陈光志受省政府委托,首次向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我省国有资产监管情况。
国有产权流失初步遏制 目前,由省国资委直接监管的30户国有重点企业资产总量为1762亿元,相当于全省地方企业国有资产总量的46.37%。一年多来,国资委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线,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方面取得突破。报告显示,截至2005年底,全省共给予295名国有企业领导人党纪政纪处分,直接挽回国有资产损失6190万元。 “企业国有产权协议转让、管理层收购、打折出售等行为得到规范,初步遏制了企业国有产权在交易环节的严重流失。”“国资监管新框架初步形成……国有资产实现了保值增值。”评价历时一年多的我省国有资产监管成效,陈光志作如上表述。 “八大公司”改革艰难 报告中,陈光志袒露,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尚在起步,“国企改革中许多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正逐步显现”。 国资监管体制尚未完全理顺。尽管省国资委是代表省政府对经营性国有资产行使出资人职责的唯一机构,但目前事业类经营性资产和部分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未能按此执行。 历史形成的“八大公司”(即纳入省国资委监管的川商集团、物资集团、外贸集团、医药集团、粮油集团、长江集团、纺织集团和华西集团,其共性为资产量少质差,具有浓厚的行政性公司特征)及一批困难企业改革艰难。初步测算,“八大公司”改革成本约需16亿元,其中1/5需财政解决。 建立国资监管体制新框架 年内建起新的国资监管体制基本框架,实现30户重点企业保值增值率107%———报告在提出未来我省国资监管目标同时,透露了年内将进行的多项改革: 抓紧制定《四川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管理暂行办法》,确保国资监管有法可依; 完善国企负责人薪酬管理体系,建立人工成本预警机制;建立完善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财务决算制度、重大投资决策失误和重大财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 分类分步实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 制定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总体规划,解决国有经济布局存在的分布过宽、力量分散、整体素质不高问题; 建立我省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信息监测系统,形成充分市场竞价,促进国有产权有序流动; 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启动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编工作,探索建立具有四川特色的政府总预算(财政一般预算+出资人预算)管理模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