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包香烟3人构成诈骗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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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04:25 山西晚报 | |||||||||
本报3月28日讯 (记者郭卫艳)名为回收香烟,实际上是趁机用手中的假烟将真烟换掉,然后将假烟退回。今日,李军礼等3人被太原市尖草坪区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各判处拘役4个月15天,各处罚金1000元。 李军礼、穆团长和扈庆峰都是河南人,一起在太原打工。去年10月29日,3人在小东流村,由李在外接应,穆和扈则以回收香烟为名,将冯某的4条芙蓉王香烟用假烟调包。
经调查,仅去年9月至10月间,3人先后调包各种香烟共9条,价值3400元。法院认为,穆、扈、李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白云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