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天然气不合格 用户可索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04:53 重庆时报

  对于市民来讲,家里使用的天然气是否合格目前无从知晓。今后,天然气经营企业有望定期公布天然气质量状况,使市民对天然气中硫化氢的浓度以及气压大小等质量指标有知情权。

  昨天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三审的《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规定,天然气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压力等标准向用户不间断供气,并定期公布天然气
质量状况。此外,天然气公司不得向用户供应质量不合格的天然气,此举意味着每立方米天然气中硫化氢的浓度超过20PPM,即表示天然气不合格,用户则有权向天然气企业索赔。本组稿件均由本报记者赵学锋采写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