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领到7.6万元抚慰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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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05:03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渭南讯(记者郝建国)在韩城非法小煤窑打工出事,两个月后遗体才在井下发现。3月27日,甘肃籍矿工王兴强的家属拿到了韩城市政府发给的76000元的抚慰金。 死者家属认为政府对非法采煤监管不力 2006年1月21日,韩城市桑树坪镇东庄村一非法小煤窑发生事故,当时正在井下作业
3月27日下午,经协商,韩城市政府同意给王兴强的家属补偿76000元。目前,王兴强的遗体已经被火化。 “取保候审”期间矿主非法开采酿祸端 昨日,记者在韩城市国土资源局进一步调查采访时了解到,2005年,该矿矿主郭楚辉因非法开采煤炭被刑拘,后被“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期间,郭楚辉继续非法开采煤炭,结果发生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据了解,2005年4月4日,韩城市国土资源局以函件的形式向韩城市公安局移交了郭楚辉非法开采煤炭的案件,明确指出郭楚辉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请公安机关立案处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我们委托煤田地质勘探部门对郭楚辉非法开采煤炭的数量进行了测定,又委托煤质鉴定部门、物价部门鉴定其煤质和市场价。最终认定,郭楚辉非法开采煤炭且年产值已经超过5万元,触犯了《刑法》。”韩城市国土资源局办理过郭楚辉案件的一名工作人员说。 韩城市委政法委正在进一步调查 韩城市公安局一名副局长就此接受采访时说,郭楚辉“取保候审”是韩城市检察院办理的,与韩城市公安局无关。 那么,郭楚辉办理“取保候审”的依据是什么?“取保候审”期间,相关部门是否尽到了法律责任?对于以上问题,韩城市委政法委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