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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膏里到底还有多少猫腻 高露洁涉嫌虚假宣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06:23 都市快报

  大伙都看到、听到过“全国牙防组”(全称为“全国牙病防治指导组”),因为多年来很多牙膏、口香糖(如佳洁士牙膏、乐天木糖醇口香糖)的包装和广告上都有它的大名。

  但现在,它正遭受着强烈的质疑。消费者认为它不具备认证资格,误导消费者。京沪两地的消费者已起诉它。网民更是称:“13亿人的牙齿被忽悠了”。

  牙膏“功效”的认证目前还没有统一标准,所谓的“认证”只是企业玩的一个噱头。这样的把戏说穿了消费者并不陌生,就是花钱买奖呗,不过进行牙膏认证的机构名头都很“吓人”,除了全国牙防组,还有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华口腔医学会和中华预防医学会。它们认证的牙膏品种五花八门,但认证词却大同小异。

  昨晚,新闻午报(上海)和城市快报(天津)传来稿子,说高露洁“14天快速美白”涉嫌虚假宣传。

  佳洁士和高露洁我都还在用。虽然我不认为它们质量有问题,但我非常怀疑它们的诚信。

  让我悲哀的是:为什么在国外老老实实的跨国公司,到了中国就学会了忽悠人的这一套呢?

  南昌工商部门已就“高露洁”持久超感白牙膏涉嫌虚假宣传正式立案调查。广州高露洁棕榄有限公司复函称,该公司在包装上标注的“14天快速美白”,是根据超感白牙膏的临床研究报告而做出的。这项报告是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学院作出的。

  南昌市工商局执法人员表示,这份报告写道“结论:使用高露洁超感白牙膏(含20%高清洁二氧化硅和0.32%氟化纳)两周或四周都能有效减少牙齿色斑面积,或减少牙齿色斑程度”,但该结论没有具体说14天能快速美白,且厂家也未取得我国相关部门的认可,缺乏可信性,因此“高露洁”持久超感白牙膏涉嫌虚假宣传和不正当竞争。

  天津市工商局和平区分局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有关人士表示,“高露洁”对美白效果进行“14天”的数字化宣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确属于夸大宣传和不正当竞争。

  两地记者昨天在沪津的超市看到,这款“高露洁”持久超感白牙膏均有出售。牙膏正面上方醒目地写着“14天快速美白”,下方有“中华预防医学会”认证标志,并标明在世界上受到40多个牙医学会承认,背面还列有5项功效。

  2005年7月“高露洁”牙膏电视广告就因出现“100%安全,100%有效”等绝对化用语,被北京市工商局责令停播。

  面对市场上牙膏虚假广告泛滥,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吴冬表示,如果“高露洁”这个广告涉嫌虚假宣传,就有误导消费者之嫌,消费者可依法要求“退一赔一”。(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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