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数十举报人围住反渎局长(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07:06 华商网-华商晨报

  

数十举报人围住反渎局长(图)
蔡铁良在接听热线■本报记者蔡敏强摄

  ■沈阳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蔡铁良昨做客本报接听热线

  ■接十多个电话、收百余条线索

  ■数十人来本报“面对面举报”

  “局长!局长!我必须把材料当面交给您……”数十位举报人拉住蔡铁良的手,争先恐后地将手中的举报材料递给他。

  刚刚在本报接听了一个多小时热线的沈阳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蔡铁良,面带笑容地将举报人请到本报接待室,耐心地接受了“面对面举报”。

  “感谢读者给我们提供线索,感谢晨报为我们提供了这样一个直接倾听老百姓声音的平台……我蔡铁良说话算话,决不让那些渎职犯罪人逍遥法外!”

  昨日14时,一场反渎职犯罪风暴在本报掀起!

  “我是蔡铁良,您请讲……”提前20分钟来到本报的蔡铁良局长,为了接听更多读者的举报,还带来了两位帮手———程俊荣和石敬昆两位副处长。

  第一个打进局长热线的是家住沈阳市皇姑区的李先生,“真是蔡局长啊?我相当激动啊!”

  “先说事儿,后激动!我怕你一激动耽误太长时间,其他等待举报的人更激动啊!”蔡局长微笑着回答。

  戴上眼镜,蔡局长认真记录着。在留下了举报人电话后,蔡局长让李先生做一份详细的举报材料邮寄给自己。

  74岁的崔大爷更是直言不讳:“我们公司经理,将100万公款私借给老朋友。几年后,这笔债务就没了!局长,您评评这事,是渎职不?”

  在得到局长肯定的回答后,崔大爷颇为担忧地问道:“这么大的事,局长您敢管不啊?”“您老放心,再大的案子,再厉害的人,法律都管得了他!我蔡铁良说话算话,决不让那些渎职犯罪人逍遥法外!”

  当面对大连、抚顺等地读者打来的举报电话时,蔡局长不得不抱歉地说:“属地管辖权,应向当地检察机关反映。”

  一个多小时里,蔡局长接听了十多位读者反映的举报情况,并一一进行了耐心地解答和记录。作为沈阳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委托收集线索的热线电话,本报新闻热线86268636昨天共接到100余条读者举报的线索,这些线索也被转交给了蔡局长。

  本报受权独家重奖

  征集三类渎职案

  昨日,蔡铁良局长独家委托本报重奖征集以下三类重点渎职案件的线索。

  

数十举报人围住反渎局长(图)

  ■以案说法

  拆迁渎职远超其他领域

  热线接听结束后,蔡铁良局长介绍了铁岭市人民政府原调研员、铁岭市房产局原局长陈洪杰滥用职权的案例。

  蔡铁良表示,案件尽管发生在铁岭市,但具典型性和一定的普遍性。

  现年59岁的陈洪杰在担任铁岭市房产局局长期间,滥用职权,通过无证确权方式,违规发放房屋所有权证1856件,致使147户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得到不合理补偿,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70万余元。

  此外,在1998年3月,陈洪杰个人决定将房产局的2万元公款借给他人使用,至2005年6月该款归还止,时间长达7年之久。

  日前,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法院做出判决,陈洪杰犯滥用职权罪和挪用公款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蔡铁良说:“结合沈阳市的情况来看,从2005年8月至今,我们已经侦查出了10多名公务人员利用沈阳市区的城市拆迁,进行渎职犯罪。”蔡铁良表示,这一数字说明,拆迁过程中的渎职犯罪相对集中,数量远远超过其他领域。

  据介绍,“违规发放房屋所有权证”是拆迁中渎职犯罪的一大特点。面对不合法的房屋,相关工作人员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而是“睁一眼,闭一眼”违规发放房屋所有权证,这样损失的是国家。所以,渎职犯罪常被称作“不揣个人腰包的腐败”。同时,这种渎职犯罪极易产生贪污犯罪,由“不按规定办事”演变成“为好处办事”。

  ■对话局长

  你送我钱

  我还是从阳台扔下去

  活动结束后,蔡铁良局长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一般渎职侵权犯罪,刑期都在5年以下,而且适用缓刑

  华商晨报:我注意到您在接听热线时,会常常皱起眉头思考。

  蔡铁良:观察得这么细啊!两个原因吧,一是当听到举报人说出渎职犯罪涉案金额很大、案情很复杂时,觉得很痛心,也觉得我们责任重大,我们还需要打胜很多个硬仗!另一个是,很多读者还不了解“渎职犯罪”,常常混淆于“贪污犯罪”,举报错了门儿。所以,还需要贵报多举办像今天这样的活动,多进行宣传!

  华商晨报:的确,包括我本人在内的很多读者都会有这样一种不解,为什么(陈洪杰案)造成270多万直接经济损失,但却判了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呢?

  蔡铁良:这个判决没有问题,完全依据法律。一般渎职侵权犯罪,刑期都在5年以下,而且适用缓刑。因为根据宏观判断,目前刑法已经能够控制这一犯罪态势。如果一旦控制不了这种态势,国家势必会相应修改刑法。向我求情的人,从没断过,但也从没求成过

  华商晨报:从事20多年的检察工作,会不会常常遇到“求情”呢?

  蔡铁良:这么说吧,向我求情的人,从没断过,但也从没求成过!渎职犯罪涉及的都是国家的工作人员,涉案人都是“挖门盗洞”地托关系找到我,问案情、问判几年等等。

  华商晨报:而且都不空手吧?

  蔡铁良:没错!还记得十几年前,“大团结”还是“大票儿”时,一个涉案人的亲属找到我家,从兜里拿出四五摞(钱)塞给我。当时,我也不会说什么豪言壮语,就是很平静地跟他说“你给我钱,我也是从阳台扔下去,谁捡着是谁的”,他立马拿回去了!

  华商晨报:为此,是不是得罪了很多朋友啊?

  蔡铁良:最终会理解的!否则也不会是我的朋友。

  华商晨报:家人呢?

  蔡铁良:非常理解和支持!

  本组稿件由本报记者王欢实习记者张鑫实习生王祯采写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