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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处理“泔水”罚三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07:17 大众网-生活日报

  生活日报3月28日讯(记者刘玉波)记者今天从有关部门获悉,《济南市餐饮垃圾管理规定》自200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私自处理泔水的,将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济南市餐饮垃圾管理规定》充分吸纳了各界的意见,第五条规定“本市倡导文明节约的饮食方式以减少餐饮垃圾的产生”,同时“鼓励社会力量投资餐饮垃圾的资源综合利用和对餐饮垃圾的无害化处理”。

  由于涉及面广,在此前的立法听证会上,不少代表都表露出了一丝隐忧:“办法制定得很好,关键是如何去落实,如何真正管起来。”有的代表就提出,管理办法应该正视现实,如何处理泔水不能“一刀切”。记者注意到,听证稿提出“餐饮垃圾产生单位应当将餐饮垃圾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存放,不得将含有油脂的废水排入下水管道”。但在最终定稿时,这一条款已被修改为“餐饮垃圾产生单位应当将餐饮垃圾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存放,排入下水管道的废水应当符合环保达标排放的要求”。

  在听证稿中,对“4种违规行为”的处罚,当时采用的是同一个标准,即“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但新规提出,违反本规定,具有下列4种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餐饮垃圾产生单位将餐饮垃圾与生活垃圾混放、混装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餐饮垃圾收运单位未按规定定时定点收运、日产日清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不使用密闭车辆收运餐饮垃圾或者沿途洒漏餐饮垃圾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将餐饮垃圾提供给市容环卫部门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的以外的单位、个人收运或者处理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关键词解读

  关键词:主管部门

  【规定】本市建成区内餐饮垃圾的产生、收运、处理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市容环卫部门)是全市餐饮垃圾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

  关键词:定时定点收运

  【规定】餐饮垃圾收运、处理单位,由市市容环卫部门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收运、处理单位的名称和经营场所。

  餐饮垃圾产生单位不得将餐饮垃圾提供给规定以外的单位、个人收运或者处理。餐饮垃圾收运单位应当定时、定点收运餐饮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收运餐饮垃圾的车辆必须密闭,不得有沿途洒漏行为。

  关键词:无偿提供+收运免费

  【规定】餐饮垃圾产生单位和收运单位必须无偿提供和收运餐饮垃圾,不得收费。

  市容环卫部门、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受理对餐饮垃圾产生、收运和处理单位以及违法收运、处理餐饮垃圾行为的投诉,并及时予以查处。

  关键词:“泔水猪”

  【规定】禁止将餐饮垃圾直接作为畜禽饲料或者将废弃食用油脂加工后作为食用油销售、使用。

  将餐饮垃圾直接作为畜禽饲料的,由畜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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