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有望成“志愿者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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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07:17 大众网-生活日报 | |||||||||
生活日报3月28日讯(记者彭德秋)3月5日有望成为法定“济南市志愿者日”。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在今日召开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提请了《济南市志愿服务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 《草案》指出,目前济南市以各级志愿者协会为依托,已经形成了13万名注册志愿者的组织网络。随着志愿服务领域的拓展,志愿服务活动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
《草案》拟把每年的3月5日定为“济南市志愿者日”,并专门规定了注册志愿者需符合“年满14周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合法身份证明”等3个条件。但同时明确,志愿者“不仅是指经过登记的注册志愿者,还泛指自愿、无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志愿服务的单位和个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