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严查五种商业贿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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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07:37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据新华社北京3月28日电全国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28日在北京召开,卫生部部长高强指出,这次专项治理的重点是:医疗机构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提成的行为;医疗机构接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照
高强强调,对涉嫌违法违纪的商业贿赂问题要坚决查处,特别是对涉案金额高、范围大、情节严重的重大案件,不管涉及到什么人,都要及时上报,并组织力量一查到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