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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须为农民工办工伤保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07:54 东方网-文汇报

  《意见》要求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所有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在农民工发生工伤后,要做好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待遇支付工作。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发生工伤,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支付费用。

  对于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障问题,《意见》要求各统筹地区要采取建立大病医疗保险
统筹基金的办法,重点解决农民工进城务工期间的住院医疗保障问题。此外,《意见》还指出要探索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办法,抓紧研究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并能够与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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