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收回扣将被吊销执业执照卫生部全面部署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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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08:04 检察日报 | |||||||||
本报北京3月28日讯(记者谢文英) 医疗费用和药价虚高,不仅加剧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而且败坏了卫生行业和医务人员的形象。3月28日,卫生部召开会议,部署全国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据卫生部部长高强透露,医药购销领域中的商业贿赂,是通过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通过医疗服务和处方开药,最终把负担转嫁到患者身上,从而造成医患关系激化、医
记者获悉,严重破坏正常医药购销秩序的问题,是此次专项治理的重点。其中包括医疗机构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等采购活动中收受财物或回扣的行为,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收受财物、回扣或提成的行为,等等。对拒不执行卫生部有关规定,违规操作的,不仅查处直接责任者,还要追究医院领导和卫生部门领导的责任。对违规医务人员,要按医师法的规定,吊销其执业执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