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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德军:我的见义勇为没变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08:17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2004年8月的一天,成华区圣灯乡的李女士遭两男子飞车抢夺项链。司机张德军等人闻讯开车追赶抢匪,在张想逼停抢匪的摩托车时,两车相撞。开摩托车的男子摔落立交桥下,当场死亡,摩托车后座男子左小腿骨折,后被截肢。2005年8月,两名男子的家属向成华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张德军的刑事责任,并提出附带民事赔偿,索赔56万余元。

  这一案件最终以张德军被宣告无罪而告终,但留下的讨论并没有结束。“见义勇为、团结互助者成了被告,违法乱纪者反而要求法律保护了,这不是颠倒是非黑白了吗?”有些市民不禁发出了这样的感慨。但也有市民认为,我们的社会应当以人为本,抢匪的人身权利也应该得到尊重。

  昨日本报对张德军及部分市民进行了回访。

  张德军:以后我还会挺身而出

  庭审胜诉后,见义勇为的张德军现在怎样了?昨日,记者拨通了他的电话。“我现在已经不去想那件事了,最重要的是养家糊口。”张德军的语气中略带疲惫。“就因为伤了歹徒,见义勇为就变质了吗?”张德军说,庭审期间他也承受着很大的压力。“索赔50多万!我一辈子都挣不到那么多钱,而且我压根儿就没想过自己会变成被告。”张德军曾一度感到自己可能会输掉官司。

  “法律已经还了我一个公道。有人说我的见义勇为变质了,我不这么认为,我一直认为自己是做了件好事,不是有那么多人在支持我吗?以后碰到这种情况,我还会挺身而出。”

  市民:见义勇为应该弘扬

  “我以前也被人抢过,对这种人我恨之入骨。”何洋是一名专业音响工程师,去年5月,何洋骑车在红花堰一带不慎被抢。包中的手机、现金、身份证、驾驶证全部遗失,损失共计2000多元。“这种违法乱纪的可耻行为,应该受到法律惩罚。”关于张德军被状告一事,何洋说:“我相信张德军当时肯定不是故意的,我觉得这种团结互助、见义勇为的精神应该得到弘扬。”当得知张德军被判无罪后,何洋从心里感到舒畅。

  法学硕士:值得鼓励,但最好别过激

  2005年8月,关于见义勇为者被告上法庭,当时专家们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张德军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一种认为张德军的行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

  西南财大法学硕士廖振中认为,在当前社会背景下,张德军见义勇为的行为是值得鼓励的,但犯罪分子的人身权利也应该得到保护和尊重,见义勇为的行为不应该过激。“社会的发展方向是逐渐法制化,过激行为会给社会传递一个不好的信号,不符合以人为本的宗旨。”

  实习记者 简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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