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登记证将全面换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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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09:11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据新华社北京3月28日电(记者 陈二厚) 记者28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自2006年8月1日起,全国统一开始换发、启用新税务登记证。税务总局日前专门发文,对这一工作进行部署。 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换发税务登记证目的是加强税源户籍管理,夯实征管基础,堵塞税收漏洞。换发税务登记证的范围为:已经办理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都应当更换新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不需要再办理扣缴税款登记。扣缴义务人应当在税务机关公告的期限内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等资料到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税款登记。据了解,自2006年8月1日起换发、启用新税务登记证件,到2007年1月1日起旧税务登记证件不再有效。在2006年8月1日前,不能提前换发、启用新的税务登记证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