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谭春生等27人故意伤害案二审宣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09:31 河北日报

  本报邯郸3月28日电(本报记者)今天上午,省法院在邯郸市中级法院审判庭依法对谭春生等27名上诉人及原审被告人故意伤害一案二审公开宣判。

  2006年2月9日,邯郸市中级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后,谭春生等被告人提出上诉。省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决对全案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作出终审裁定:驳回谭春生等人上诉,全案维持原判,并核准
谭春生、王朝全、田凌飞、于庆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二审宣判当日,谭春生等4名罪犯被执行死刑。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