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绝外带饮食”侵权? 哈尔滨一观众状告影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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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09:35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据新华社电谢绝外带饮食看似一条不起眼的规定,可近日就为这,哈尔滨万达国际影城被告上了法庭。 3月初的一天,哈尔滨市民陈国伟和朋友到哈尔滨万达国际影城看电影。工作人员以谢绝外带饮食为由拒绝他们携带食品进入。第二天,陈国伟再次来到万达影城,并自带了一桶爆米花,工作人员依旧拒绝他带食品进入,最终他只好花了十元钱在影城内购买了爆米花
黑龙江朗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志伟认为,万达影城“谢绝外带饮食”的目的就是迫使消费者在它那里购物消费,本身影城出卖的食品要比正常价格高出很多,是一种典型的牟利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日,陈国伟已将万达国际影城告上法庭,要求万达国际影城向他公开赔礼道歉,赔偿其经济损失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