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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类政府投资项目建前公示 对生态环境保护有重大影响项目审批前须征集社会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09:56 中国环境报

  郭晓军

  本报讯 从4月16日起,凡对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开发利用有重大影响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北京市发改委将在审批项目建议书前,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项目的相关信息,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北京市发改委3月27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北京市发展改革委政府投资建设重大项目公示试行办法》。根据这一办法,纳入公示的政府投资建设重大项目包括3类,即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有重大影响;对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开发利用有重大影响;与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社会关注程度较高的项目。

  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及建设单位名称、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目标及项目功能、建设实施方式、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等。

  据介绍,对需要进行公示的项目,一般在审批项目建议书前进行公示。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审批的公示项目,在审批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前进行公示。北京市发改委在公示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归纳,形成主要意见和建议,在市发展改革委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这一办法还规定,北京市发改委在批复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后,应当将征集到的主要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和未予采纳的理由在政府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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