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范远谋辞去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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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10:14 北京日报 | |||||||||
根据范远谋同志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范远谋辞去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网络编辑:李亚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