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无偿献血已满足需要 公民献血条例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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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10:36 首都之窗 | |||||||||
实行了8年的单位献血指标3月28日宣告终止。从3月29日起,各级政府和单位不再硬性组织动员公民献血。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经过表决废止《北京市动员组织公民献血条例》。市卫生局局长金大鹏表示,北京自愿无偿献血完全可以满足用血需要。市献血办最早3月29日公布后续政策。 2000年以前,北京医疗临床用血来源主要是靠计划献血,占到医疗临床用血的89.2
1998年,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条例》,各级政府对献血实行目标管理,并进行监督考核。但近年来出现了一些单位为完成献血指标,采取强迫命令等简单生硬手段的问题。 “自愿无偿献血成为医疗临床用血的主要来源,已经基本能够满足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市卫生局局长金大鹏明确表示,预计几年后,北京自愿无偿献血还会有较大发展,完全可以满足北京医疗临床用血的需要。 金大鹏表示,《条例》废止后,北京将建立相对稳定的、预约式的团体单位及个人无偿献血队伍。加强对采集血液的规范管理,为献血者提供各种安全、卫生、便利的条件。严格落实国家有关对采集的血液和临床用血的检测、核查制度,保障用血安全。(朱烁赵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