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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定农资价格保护农民利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10:41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本报讯(记者袁超群实习生屈孝渊)当前正是春耕关头,昨日市物价局发出紧急通知,对我市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做出限定,稳定农资价格市场秩序,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

  通知要求,对化肥经营企业要继续执行零售价格实行差率控制。化肥从出厂到零售的综合经营率最高不超过7%。其中批发环节的进销差率最高不得超过3%;零售环节的批零差率最高不得超过4%。对小麦、水稻、玉米等种子出厂价格按5%成本利润率控制。在流通
环节,对种子经营企业实行综合差率控制。批发环节最高10%(不包括直接运杂费),零售环节最高15%。

  市物价局要求,各区县物价主管部门要密切关注化肥、种子、农膜、农药等农资市场价格动态及市场供应情况。当市场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时,要及时上报。必要时要采取进销差率、最高限价、提价申报等措施进行干预。区县物价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资价格的监测,要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作用。对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以儆效尤,同时要督促经营者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市物价局近期将派出巡查组,对各区、县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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