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山区一村干部贪救济款7.3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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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11:11 扬子晚报 | |||||||||
新华网长三角频道3月29日消息日前,金山区人民检察院对发生村官贪污案的朱泾镇秀州村进行回访,发现该村已采取整改措施,特别对原村官张永健侵占的部分扶贫帮困款进行了及时补发,使贫困村民的生活重新有了保障。现在,村内不但没有因为贪污案的发生引起群体性矛盾,而且出现了村务制度规范,村干部学法守法,村民参政意识浓厚等喜人景象。 发现线索侦破大案
去年2月,金山区检察院干警在办案中获悉:按有关规定,2004年残疾人福利工资年收入必须达到每人3000元,但区残联对残疾人工资发放作普查时朱泾镇秀州村许多残疾人不肯在调查单上签字。残疾人所在企业却证实,残疾人生活费均是按3000元标准发放的,且工资卡是由秀州村的民政干部张永健领取的。 难道钱流入了村干部的腰包?检察院领导对此高度重视,一方面派员与区残联沟通了解实情,取得支持和配合;另一方面指派侦 查干部马上对此线索展开初查,掌握了张涉嫌贪污的有关证据。去年6月20日,由区、镇纪委联合出面首次公开找张永健谈话,张低头交代了贪污村民各种救济款的事实。 深挖细究寻找根源 该案立案后,金山区检察院反贪干警克服该案涉及人数多、被害人生理有缺陷、涉案款项名目繁杂等带来的取证困难,深入农村,深入被害人家庭,认真收集每一份证据,很快查清了张永健在短短三年的时间里,利用负责本村民政、残联、老龄等工作的职务便利,侵吞残疾人挂靠工资、特困户救济金、农民危房翻建款等,涉及被侵害的村民人数多达50余人次,对象全部是残疾人和特困户等社会弱势群体,犯罪手段多发生在残疾人工资和特困户救助款的发放环节,侵吞笔数达30多笔、数额达7.3万余元。 张永健侵吞村民救济款的案件被检察机关查处后,在当地群众中引起了很大反响。去年11月24日,这名“村官”以贪污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万元。 检察建议堵漏建制 该案审结后,检察机关的案后工作仍在继续。负责预防犯罪工作的检察官认真寻找该村委会在发放残疾人挂靠工资、特困户救济金等各种救济款项中存在的种种弊端,做了大量调查研究工作,于今年初发出检察建议,建议秀州村委会制定扶贫帮困工作制度和落实经常性检查制度,同时加强对负责扶贫帮困有关人员的管理和监督。(作者:沈春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