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南宁出台国企转让相关规定 国企"改嫁"职工有安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11:23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文彩云)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后,原单位职工将如何安置?这些职工将享受什么待遇?日前,南宁市出台《南宁市国有产权转让企业职工安置有关问题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就企业职工关心的有关方面问题进行了一一明确。

  职工安置费放支付首位

  《规定》明确指出,转让国有产权形成的净收益都将进入国有资产收益专户,优先用于支付企业职工安置费用及其它改革成本。

  产权转让企业将通过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等形式,调整与原企业职工的劳动合同关系。进行国有产权转让的企业,自转让合同正式生效之日起,为原企业职工劳动关系的解除或变更劳动合同的起始日。

  据介绍,原企业拖欠职工的工资、应缴未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以及企业欠职工的其他债务,经中介机构审核后,也将从转让产权形成的净收益中支付。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后,企业生活区和非经营性资产,由原授权经营的资产经营公司(集团)或政府指定部门向企业生活区所在城区政府移交。原企业生活区各项社会管理职能也将由接收的城区政府承担。

  在职职工如何安置?

  对于备受关注的国有产权转让企业的安置问题,《规定》明确,原则上由受让方接收全部在职职工上岗就业。职工与原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也将由受让方和职工继续履行。

  如果受让方是国有企业的,职工自变更劳动合同之日起,保留国有企业职工身份;如果受让方为非国有企业的,职工自变更劳动合同之日起,将不再保留国有企业职工身份。

  据介绍,如果是由于受让方经营原因,未能变更劳动合同的职工,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将按照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职工本人在本企业出让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在国有单位工作的年限。不再保留国有职工身份,按规定进行失业登记后,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这类人员的经济补偿金都将由转让方来发放。

  对于已变更劳动合同的职工,由于受让方的原因被解除劳动合同时,按照职工原在国有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变更劳动合同后的企业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工作时间每满一年,由受让企业发放相当于一个月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并按规定进行失业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离退休人员如何安置?

  离退休人员可要注意了,《规定》指出,已参加社会保险的离退休人员未列入社会统筹项目的养老金、医疗互助金、社区管理费、医药费和其他费用,将按照退休人员人均2万元,离休人员人均10万元标准,一次性从转让产权形成的净收益中发放给个人。

  原企业离退休人员仍按原渠道发放养老金;离休人员由市老干局接管;退休人员则由所在城区来实行社区管理。

  《规定》同时指出,对于原企业负担的无法定义务抚养人或赡养人、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三无”人员,将由民政部门按社会救济政策规定办理;对于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由产权受让企业按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继续发放;因工致残人员、因工死亡人员供养直系亲属的待遇,按《国家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办理。编辑:马骎作者:文彩云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