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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今年新增万个公益岗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11:26 沈阳晚报

  本报讯(记者高薇实习生费莹莹)3月28日,记者从沈阳市就业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为解决部分下岗失业人员,尤其是4050人员再就业问题,沈阳市决定今年还将由政府出资,购买1万个公益岗位安排就业困难对象。

  据介绍,这1万个公益性岗位将按照“谁开发,谁补贴”的原则,分别由市或区县财政给予岗位和社保补贴,区县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市财政将按岗位补贴标准的60%和社
保费的70%给予补贴。对其他各类用人单位招用大龄就业困难对象,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市财政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30%给予岗位补贴。在公益性岗位工作超过3年,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可相应延长,其他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对象的岗位和社保补贴暂定3年。

  同时,对大龄灵活就业人员实行社会保险补贴援助。2007年12月31日以前,对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灵活就业后,本人申报就业并已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暂定为3年。养老保险按自由职业者参保或续保,市财政按所缴养老保险费的60%给予补贴;医疗保险原则上参加住院统筹,不建立个人账户,市财政按社平工资和单独统筹地区确定的缴费比例给予全额补贴。

  另外,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中的个人承担部分和大额医疗保险费应由本人承担,并由用人单位为其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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