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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大桥下月征收通行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11:58 江南都市报

  本报吉安讯记者王文报道:昨日,记者获悉,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吉安大桥和吉安赣江公路大桥与河东贷款路实行路 桥合并收费,将于4月1日起征收通行费。收费标准为摩托车(含轻骑)50元/辆·年;两吨以下小型客货车300元/辆 ·年;两吨以上客、货车240元/吨·年。吉州、青原两区城区范围外的其他乡镇车辆,按上述标准减半收取,收费年限暂 定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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