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昌星要求更换遣返风险评估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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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14:33 法制晚报 | |||||||||
资料图:2004年2月3日,赖昌星听取翻译的解释。 因怀疑加拿大移民部已接受中国政府不判处其死刑承诺 赖昌星提出更换风险评估机构的要求 专家称要求法院更换风险评估机构得到批准的可能性不大 遣返回中国大陆时间将会在今年夏天
当地时间28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29日1时30分左右),加拿大曼尼托巴省的温尼辟的联邦法院,对赖昌星接受遣返前最后风险评估的聆讯正式开庭。庭上,赖昌星的代理律师提出更换遣返前风险评估机构的要求。 当天厦门远华集团走私案涉嫌主犯赖昌星没有出席庭审,而整个聆讯过程也没有对外公开,只对登记过的相关人士开放。 赖昌星的代理律师马塔斯出席了聆讯,聆讯时间进行了4个小时。在庭上,马塔斯代表赖昌星及其前妻曾明娜向加拿大联邦法院提出更换遣返前风险评估机构的要求。 马塔斯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赖昌星认为,目前由联邦移民部对他进行遣返前风险评估并不适当,因为移民部已经接受了中国政府不判处其死刑的承诺,有预先立场,所以,赖昌星要求法院更换评估机构,由独立的第三者担任风险评估工作。 马塔斯对记者说,法院今天并没有作出任何裁决,只是听取双方律师陈词。他又表示,有关更换评估机构的聆讯已经结束,估计在一个月内会有裁决结果,但赖昌星及其律师目前还没有提出第三机构的名单。 据悉,当地时间29日(北京时间30日)赖昌星的代理律师还会在温尼伯格出席另一个联邦法院的聆讯,对曾明娜提出的针对联邦公共安全及紧急准备部的司法复核准许申请进行聆讯,决定是否批准赖昌星就追回先前因违反假释条件而被没收的8万加元保证金提出的上诉申请。 届时赖昌星亦不会出席,由其律师代理出席。 文/特约记者黄运荣 赖昌星走完“难民路”1999年,赖昌星携家人逃到加拿大 2000年11月23日,赖昌星夫妇以非法移民罪被拘捕 2001年7月3日,赖昌星一家接受第一次难民听证 2002年6月21日,赖昌星的首次难民申请被驳回 2002年8月26日,赖昌星提出上诉 2004年2月3日,联邦法院再次驳回赖昌星难民申请 2005年8月31日,最高法院拒绝受理赖昌星难民申请被拒案的上诉 之后,赖昌星和家人进入最后一道司法程序——遣返前风险评估阶段 专家说法 更换评估方可能性不大遣返会在今年夏天 澳门科技大学教授、加拿大刑法改革国际中心高级研究员杨诚上午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在2004年2月,加拿大政府曾专门聘请杨诚作为政府方面的专家证人,对赖昌星的案件发表法律意见。 杨诚说,赖昌星要求法院更换风险评估机构得到批准的可能性不大。因为按照惯例,风险评估一直都是由加拿大移民部来进行的。而赖昌星所谓的移民部有“先入为主”的偏见是不成立,且有缺陷的。移民部对赖昌星作出遣返主要是依据其难民申请不成立,在加拿大无居留权而作出的。 杨教授说赖的做法只是一种诉讼策略,他试图在每一个过程中提出问题,利用其审议时间来拖延在加时间。“任何公正的评估机构都不会作出不同的评估结果。”杨教授说。 同时,杨教授预计赖昌星的遣返时间将会在今年夏天,遣返目的地会是中国大陆而不是香港。因为赖的香港身份证明是通过非法途径取得的,无效。“中国承诺不判处赖死刑已经是相当配合了,并且赖的案子已经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中国的司法部门一定会慎重,尽最大努力作出公正判决的。”杨教授说。文/实习记者王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