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将重罚欠薪雇主 最高可判入狱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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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14:36 国际在线 | |||||||||
国际在线专稿(驻香港记者张军勇):香港特别行政区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常任秘书长张建宗29日透露,香港政府将从本月30日起提高对欠薪雇主的处罚力度,今后拖欠雇员工资的雇主将有可能面临罚款35万港元及监禁3年的严厉惩罚。 此前,根据香港有关法规,拖欠员工工资的雇主受到的最高处罚是罚款20万港元及监禁1年。香港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常任秘书长张建宗表示,此次加大对欠薪的处罚力度是向雇
张建宗说介绍说,雇主有法定责任按时支付工资给雇员,任何雇主如果故意或者没有合理辩解而违反有关规定,即属违法。 据介绍,香港政府有关部门近年来加强了对拖欠工资行为的打击,去年,共有580多名欠薪雇主被处罚,比2002年增加了3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