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废止动员组织公民献血条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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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15:00 今晚报 | |||||||||
新华社北京3月28日电(记者刘江)28日在此间 举行的北京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 过废止《北京市动员组织公民献血条例》。卫生局负责人
称自愿无偿献血完全可以满足医疗临床用血需要。 1998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北京市动员组 织公民献血条例》规定,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制定并下达 本行政区域内的献血工作计划;对下级政府和派出机构领 导献血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并进行监督考核。据介绍,此 项法规出台的背景是因为当时北京市血源紧张、供需矛盾 突出,医疗临床用血缺口很大。北京市卫生局局长金大鹏 表示,随着献血公益事业的发展,“《条例》已经没有保 留的必要”。 他介绍说,2000年前后北京市的供血情况发生很 大变化。之前,医疗临床用血来源主要靠计划献血,占总 量的89.2%;其后,计划献血量逐年下降,从 2000年的26.9万袋下降为2005年的5万袋, 已不足医疗临床用血的12%。自愿无偿献血量则逐年攀 升,5年间增加了21.9倍,成为医疗临床用血主要来 源,已基本满足需要。(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