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病房四项费用减免20%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15:52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郑友贤 文/图 本报讯 昨日,厦门市市长专线电话(968123)是由厦门市卫生局领导接听有关“惠民医疗、免费婚检”等方面问题来电。记者了解到,下月起,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都要开设“惠民病房”或“惠民病床”,使惠民医疗的形式从惠民门诊增加到3种。
惠民门诊资助加大 厦门市卫生局副局长姚冠华说,过去,由红十字会牵头设立的几十家惠民门诊已为困难群众提供一定量的免费医疗,今年门诊资助金额将进一步提高;同时,从下月起,厦门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都要开设“惠民病床”或“惠民病房”,“惠民病房”数不得低于本单位针对高端消费者的特需病房数,在挂号费、检查费、床位费等收费项目实行打折或免费。 下月底前组织实施 记者了解到,厦门市卫生局要求全市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必须开展惠民医疗服务,3月底前完成具体方案,4月20日前组织实施,全市将开展惠民医疗服务的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共有14家。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可以在医院病房内划出专门区域集中建立全科式的“惠民病房”,也可以在各专科病房划出一定比例的病床作为“惠民病床”,并加挂“惠民病房”或“惠民病床”标志牌。 惠民范围将逐步扩大 “惠民病房”或“惠民病床”的服务对象是具有厦门本市常住户口,持本人《最低生活保障证》、《特困职工优惠证》或《特困残疾人优惠证》,可在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接受“惠民病房”或“惠民病床”服务。其服务范围主要是一般常见病等基本医疗服务,今后随着惠民医疗服务的发展,惠民医疗服务范围将逐步扩大。 而住“惠民病房”或“惠民病床”的患者,都可享受到“三免、四减、三优惠”的优惠标准。“三免”是免收院内会诊费、远程会诊费、一般物理降温费或空调降温费,“四减”是床位费、大型设备检查费、基本手术费、护理费等均减免20%。“三优惠”是指一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特困病人,相关费用按照一级医疗机构的收费标准执行;二是使用乙类医保药品目录的药品,在原零售价基础上优惠10%,让利于患者;三是因病致贫的特困患者视实际情况,由个人申请,在获得民政部门或慈善机构提供50%以上预计医疗费用的救助基础上,经医院批准,给予更大的医疗服务优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