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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律师劳工抗议日法院驳回被掳劳工诉讼请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16:58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三月二十九日电 (记者 邢利宇) 日本福冈地方法院二十九日对当年被强掳到日本作苦役的四十五名劳工幸存者起诉日本政府及三井矿山、三菱材料公司损害赔偿案作出了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一审判决。对此,中国劳工福冈诉讼案中方律师团、中国劳工福冈第二批诉讼原告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今日在此间举行新闻发布会,分别发表声明和联合声明,对此不当判决表示强烈愤慨、不满和抗议。

  中国劳工福冈诉讼案中方律师团、中国劳工福冈第二批诉讼原告团在声明中说,福冈地方法院在本次判决中,仍然以“国家无答责”和超过时效及除斥期为主要理由,免除了日本政府及三井矿山、三菱材料公司的责任,这种做法已经完全违背了法律家的基本良知。

  声明中指出,所谓“国家无答责”,是日本明治时期,基于皇权至上而建立的法理,是指国家

公务员在行使职权时,对公民造成侵害时,免除责任。这一法理应仅限用于日本皇权管辖的日本国民有效。现在日本法院频频适用“国家无答责”的理由,以此免除日本政府对中国人实施不法行为的责任,这是将日本国家的管辖权延伸到中国,这是明显的强盗行为。

  声明强调,自一九四三年初开始,至一九四五年日本战败前,近四万名中国劳工被日本侵略者强行抓到日本,强迫为日本政府及其所属的军需企业做苦役。在此期间,有近七千名中国人惨死在日本。战争结束已经六十多年,日本政府内阁成员及三井、三菱公司的管理人员已更换数届,现在的执掌者已不是当年直接实施不法行为的人员。但是,他们对战争责任的认识,却没有发生本质的改变。可以说,日本政府及三井、三菱公司至今对待历史责任和中国受害者仍缺乏基本的诚实和应有的人性。

  声明说,维护尊严与和平,是我们向往的目标。在漫长的诉讼期间,我们深切感受到一部分有良知的日本律师和日本民众的善良和真诚,彼此间加深了了解,并建立了信任和友谊。我们将以包括中国人在内的世界各国爱好和平的人士为坚强后盾,与有良知的日本律师和日本国民共同为实现和平的目标而继续努力。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发表联合声明中指出,近几年日本法院在裁判中国战争受害者的讼案时,基本上采用的做法都是,认定事实,之后又采取各种借口免除加害者的责任。这种游戏法律的做法是极不正派的,也是有悖于法律家良知的。日本法官的上述做法,与日本政府及相关公司不愿正视历史,并且肆意推卸责任的错误立场,有直接关系。

  联合声明表示,中国劳工在日本法院向日本政府及相关日本公司提起诉讼,为的是澄清历史事实,维护人类尊严。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支持中国受害者维护正义、维护人权的正当请求。同时,我们对于勇于正视历史,勇于正视责任,有良知的日本律师和日本国民表示诚挚的敬意。为谋求中日两国人民长期真诚的友好,为维护人类和平与正义,我们将继续共同努力。

  此次损害赔偿案的日方律师代表也在新闻发布会上发表声明,指出此次判决不当,并表示将和爱好和平的人们站在一起,共同为此事得到合理解决而努力。来自河北、河南等地的六十多位当年被强掳的幸存中国劳工出席了新闻发布会并有代表发言,回忆了当年被强掳作苦役的悲惨生活,同时,对此次不当判决表示强烈不满和抗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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