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八荣八耻” 充分利用传统文化特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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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17:11 华夏时报 | |||||||||
践行“八荣八耻”,除了加强教育,还应利用中国传统文化的特质。“耻感文化”深深地渗透于我们民族文化心理的最深层。“耻感文化”强调外在的约束力,罪错暴露,受到了他人的谴责与惩罚,才会产生心理压力。要践行“八荣八耻”,就要充分利用“耻感文化”,让社会公众来参与监督评价官员的行为。马克思曾说过:“羞耻是一种内向的愤怒。”可以预期,社会舆论和公众评价的压力将会有效唤起官员们的这种“内向愤怒,”并使这种“愤怒”指向不良行为,进而对行为产生约束力。
从现代政治文明的角度来看,官员作为“公众人物”,其隐私权本来就是应该受到限制的。只有在完善官员之间的相互监督机制的同时,引入社会公众的评价,社会主义荣辱观深入人心并化为行动自觉的目标才有望实现。 (郭松民) 相关专题: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