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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国强:要将干部教育培训情况作为任职重要依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0日00:01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3月30日电据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报道,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贺国强在29日召开的学习贯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视频会议上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干部教育条例》,按照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 “联系实际创新路、加强培训求实效”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贺国强指出,学习贯彻《干部教育条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要牢牢把握《干部教育条例》的基本要求,不断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将干部的教育培训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

  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确保《干部教育条例》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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