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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了枪贩 表扬一下我行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0日01:54 西部商报

  本报记者 王海龙 为您报道 “当时,捉枪贩子时,我根本没多想,现在,最想得到的仅仅是社会和有关部门对我见义勇为行为的认可……”这是出租车驾驶员王在鹏对记者的真情告白。

  王在鹏告诉记者,2005年5月29日下午5时许,他与夜班司机崔云仓在兰州大厦附近先后拉了两名乘客,当时乘客说要去西安,但两名乘客神情慌张十分可疑,他便借口车辆出
城上高速路,要在东岗进行登记,将两男子拉到了兰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东岗交通治安派出所的一个检查站,检查民警发现两名乘客携带三把手枪和70发子弹,枪贩逃逸时,他和崔师傅协助民警将两人抓获。此后,出租车行贴出内部表扬通报,而他们“见义勇为”行为却始终没有得到有关部门的认可。

  昨日,记者采访了兰州市政法委、兰州市见义勇为救助基金会的相关负责人,在看过兰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出具的两位司机见义勇为的证明材料后表示,要对王在鹏俩人的行为进行追认表彰,首先要公安部门出具证明,由案件发生地的街道综治办上报城关区综治办,并上报市综治办和兰州市见义勇为救助基金会进行最终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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