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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老赖”将被限制出国和高消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0日02:07 东方早报

  早报驻江苏记者 李克诚责任编辑 梁虹

  从明天起,凡对生效裁判有债务偿还义务但拒不偿还或转移财产的“老赖”,其在南京的融资、投资、置产、出境、注册新公司、日常高消费等将受到限制甚至禁止。上海东方早报记者昨天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联合银行、公安局、工商局等7部门在南京地区建立了执行威慑机制和执行工作联动机制。据悉,同时启动两个机制破解“执行难”,
这在全国尚属首次。

  让“老赖”付出更高成本

  据介绍,近年来,全国法院平均每年处理的具有财产内容的民事案件达450万件,进入执行阶段的案件约有250万件,即约有56%的生效法律文书当事人都没有自动履行。“法院判决生效了,但当事人拒不履行”的执行难题成为困扰债权人和法院的难题。

  “让那些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人付出更高的成本,让那些不诚信的商人在南京的日子不好过”,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姜洪鲁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法院在办理执行案件时,人民银行、公安局、房产局、国土局、工商局、发改委、规划局等行政职能部门提供快捷、高效的协助,对有能力履行但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限制其工商年检、税务登记、出国出境、融资贷款等,停止办理企业变更或新企业注册、登记等手续,停止办理土地使用证的转移、变更抵押等审批以及房产登记、过户等手续的审批等,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查封或扣押的财产、暴力抗拒执行以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法院将运用罚款、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强制措施,加大处罚力度。

  媒体上曝光

  据介绍,执行威慑机制和执行工作联动机制的内容还包括,在指定的新闻媒体及互联网上公布被执行人的有关情况。此外还实行鼓励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的“悬赏执行”和审计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的“审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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