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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绑匪把11岁人质扔进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0日06:39 辽沈晚报

  绑架11岁男孩、勒索10万元、并最终将年幼的人质扔进水井中溺死!18岁的代启贺一手制造了这起震惊辽北的绑架撕票案,昨日上午,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一审宣判代启贺死刑。代启贺在随后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自己的作案手段是从电视剧中学来的。

  【残忍】

  刀扎脚踹11岁人质扔井里

  代启贺看上去身型瘦小,让人很难与他的残忍联系在一起。昨天在法庭上,代启贺用听起来还很稚嫩的声音讲述了自己的杀人经过:2005年12月6日晚7时,在银州区塔东小区2号楼附近,代启贺将正在玩耍的11岁男孩明明(化名)用尖刀挟持至柴河大堤,得到了明明父母的手机号码,然后发信息索要10万元的赎金。期间,明明企图逃跑,但不幸被代启贺又抓了回来。代启贺扒掉了明明的上衣,想将明明冻死。随后,他强行扒掉了明明的棉裤和鞋,将明明塞入一口水井中。当时11岁的明明用双手扒住井沿向他苦苦哀求:“哥哥我错了,不跑了,拉我上来吧。”然而,代启贺却残忍地掏出尖刀,猛扎明明的双手,然后用双脚使劲往下踹、踩他的双肩。把明明踹到井下后,为了堵住明明发出的哀求声,他又往水井里塞进了两捆柴草。明明最终溺水死亡。

  随后12月7日到12月12日期间,明明的亲属分四次按代启贺提供的账号汇款5万元,12月8日,代启贺又发数十条短信继续索要人民币,并到沈阳车站附近的自动取款机取款,但因密码不对没有取出来。12月12日,代启贺在家中被公安机关抓获。

  在昨日的庭审中,代启贺的年龄成为控辩双方的焦点。警方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代启贺户籍上的出生日期是1988年5月5日,而出生证明上的日期是1987年1月23日。最终,法庭当庭宣判代启贺死刑,赔偿被害人家属人民币16万多元,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代启贺当庭表示要提起上诉。

  【忏悔】

  孩子们不要学坏

  法庭宣判后,记者和代启贺进行对话。

  “先将要提问的问题告诉我,让我有个思想准备,免得回答时磕巴。”即使是在得知自己被判处死刑后,18岁的杀人犯代启贺依然很镇静。

  记者:你为什么要实施绑架,怎样选定的被害人?

  代:因为没有钱花,被害人是随机选定的。

  记者:怎么想到用绑架这种方式?

  代:我在家看电视剧时学到的,准备了半个多月,自己办的假身份证,然后办的储蓄卡。

  记者:当被害人向你求饶时,你为什么还要下狠手?

  代:我当时也很害怕。他一喊我就慌了,害怕被人发现。

  记者:现在后悔了吗?

  代:后悔了,人不能犯罪,花自己赚来的钱,不要动歪念头,不义之财不能要。

  记者:想对同龄人说点什么?

  代:一定要听父母的话,好孩子就继续当好孩子,坏孩子不要再做坏事了。

  特派铁岭记者 赵天乙

  (记者电话 1380410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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