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应对石油调价补贴相关群体 出租车涨5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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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0日08:23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本报讯 (记者 柯锐 通讯员 马婷 实习生 朱芳)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调整了成品油价格,湖北省昨日公布出台配套措施,对相关群体和行业进行补贴,并对城市公交、乡村道路客运等票价进行约束。 城市公交、农村客运不准涨价
省物价局已发文规定,各地不得因成品油价格调整而调整城市公交票价。另外,农村道路客运(县至乡村、乡村之间)承受能力相对较弱,省政府决定再从省财政拿出1504万元对其补贴,使农村道路客运价格保持稳定,不准涨价。 道路客运方面,运输经营者可根据市场需求,在基准运价上下30%的浮动范围内自主确定运价。运输经营者可按相关程序调整运营价格。 出租车载客一次加收5角 湖北省将出台加收燃油附加费政策,即出租车每载客一次,向乘客加收5角钱的燃油附加费(将在出租车内公告提示);此外,将研究建立出租车营运价格随汽油价格相应变动的价格联动机制;另外,近期上述措施难以到位的地区,可对出租汽车司机给予临时性补贴。具体措施将由各地市州于近期制定实施。 对种粮农民、城市公交等予以政府补贴 对种粮农民,将统筹考虑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的影响,通过综合直补予以补偿;对渔业、林业、城市公交、农村客运等行业予以补贴。目前,中央财政对湖北省的补贴已下达。 据悉,相关财政补贴落实方案已获省委和省政府批准,将尽快兑现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