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号执行敦促令”催“老赖”还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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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0日08:36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晨报讯(记者龚文武)“赢了官司却收不回来钱”,诉讼案件执行难已让众多胜诉方陷入窘境。 昨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2006年1号执行敦促令,132起未执行案件被公布,涉及资金超过3.4亿。被公布企业及个人要于敦促令发布之日起15日内履行相关义务。
沈中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敦促令将分3批公布,总计涉及453起拖欠案件。 3.4亿被拖欠不还 132起案件分别来自5家各级法院。沈中院表示,目前仍有一些企业和个人故意规避法律,逃避债务,使债权人的权利无法实现,这不仅是对法律的蔑视,也是对全社会利益的严重侵害。 在132起案件中,被拖欠方为公司或企业的最多,达到60家以上,同时被拖欠方还有个人、银行,甚至部分政府部门也存在被拖欠情况。 记者对名单中拖欠资金进行初步统计后得知,132起案件共计被拖欠资金超过3.4亿。 12家金融机构被拖欠1.9亿 名单中还出现了长城、信达等3家资产管理公司,8家银行及1家信托投资公司。这12家金融机构被拖欠资金达到了1.9个亿,占被拖欠资金总量的一半以上。 曾多次参与案件诉讼的某国有银行相关负责人坦言,起诉后,银行首先要垫付诉讼费,而一旦进入诉讼程序,贷款将停止计算利息。他表示,类似诉讼往往都是银行胜诉,但结果却处于窘境,在支付了大量费用后,贷款收不回来,相关利息也在损失。拒不执行将追究刑事责任 昨日,沈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敦促令将分3批公布,总计涉及453起拖欠案件。按照敦促令要求,被公布企业及个人逾期不履行,将依据法律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予以罚款、拘留,对拒不履行,抗拒执行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拒不执行的企业及个人,法院要坚决抓一批,判一批,绝不姑息。”该负责人表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