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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黑店”合作被欠工费难讨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02:21 新晚报

  哈报网讯(记者王景春)昨天,外来农民工老徐向律师求助反映,他一年前与一家“黑店”合作搞装修,结果赔钱吞下苦果。

  老徐说,他3年前从巴彦县来到哈市,干起了油漆工。2005年5月,南岗区阿什河街一家装饰公司找他合作,给乐松购物广场内一家鞋商做展架。双方约定,老徐从装饰公司手中承包喷漆活儿,包工包料,按每平方米45元结算付款。老徐干到第7天时,鞋商解除与装饰
公司的合约,索要3万元定金。装饰公司不干,鞋商扣下老徐的气泵作抵押。此时,老徐已垫付了2500多元油漆钱,加上工时费、气泵共计6000余元,而装饰公司的张经理拖欠不给。无奈,老徐将装饰公司告上南岗区法院。1月13日,法院调查发现老徐所诉公司未在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认为它“并不存在”驳回起诉。

  30日,老徐告诉记者,他当初看这家装饰公司“有电脑,挂招牌”,就轻易信任了对方。孟繁旭律师事务所的潘悦律师支招儿,老徐可起诉装饰公司的张经理索要劳务费,并可向鞋商寻求证据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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