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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丧葬成本调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02:23 海峡都市报

  N据《南方周末》

  近日,深圳开张中国首家由生产厂家直销经营的殡葬用品超市,殡葬用品销售正式引入市场机制。超市每件产品上标出价格、产地、材质,其中最便宜的一个骨灰盅产品仅售50元。

  业内人士称,该超市的出现,办丧群众将有充分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此举将有力打破地方民政事业单位在殡葬行业的“垄断”。

  体面葬礼至少1万元

  走完人生最后一站要花多少钱?广西北海市的凌先生为一位亲人操办丧事,在殡仪馆里开支6470元,墓地花费约8000元,管理费50元/年。而在北海,这笔丧葬费相当一个普通劳力的全年收入。

  如果是北京,在城八区医院过世者,运尸费需200元,中档寿衣1000元,整容200元,中档告别厅1000元,普通的火化费380元,中档骨灰盒约1500元。骨灰最多只能寄存3年,之后必须进入公墓———市属公墓最低价为6000元。

  “无论在哪,一场稍微体面的丧葬,成本至少1万元。”一位殡葬业人士说。

  上海曾提出600元办丧事;广州是千元办丧事;四川内江市某殡仪馆的刘先生称,在他们那,有农民开拖拉机运尸到殡仪馆,选择最低档的火化160元,装入一个几十块钱的坛子后带走,总共花费300元。

  “从众心理加上传统的厚葬观念,人们往往不会选择最低消费。”民政部一官员说。

  骨灰盒和墓穴里藏着暴利

  2005年清明节,民政部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司长张明亮表示,殡葬服务业有暴利,但集中在大城市。北京市殡葬管理处副处长姜晓刚也曾表示:骨灰盒的价格很高,是300%的利润,还包括寿衣。但一些自揭黑幕的老板则说:殡葬业利润可达1000%~2000%。

  在中国,运尸、火化和寄存3项服务的收费由物价部门决定,所以,由市场调节价格的殡葬用品和墓穴利润空间最大,一些殡仪馆一度依靠出售骨灰盒为生。

  曾为北京某殡仪馆供货17年的骨灰盒销售商张先生,为记者算了一笔账:

  一个汉白玉整体雕刻骨灰盒,采自四川雅安的石料毛坯,原料成本300多元,雕刻3天,磨砂4天……加起来的成本约900元。批发给殡仪馆一般1100~1200元,而摆到殡仪馆后,价格顿时飙升到2800元,这还算是“良心价”。

  “骨灰盒越高档,利润越高,在市场上售价3800元的红木骨灰盒,在殡仪馆可卖6000元。”张先生说。

  既然骨灰盒藏有如此暴利,消费者是否能够“外带”?

  记者对多家殡仪馆进行调查,有些地方虽未禁止“外带”骨灰盒,但又明示:若要在该馆寄存骨灰,就必须在馆内购买骨灰盒。“这明显是霸王条款。”张先生认为。

  而公墓的利润更为丰厚,如果按面积计算,它的价格已经远高于房地产平均水平———1亩地大约可造墓300个,每个可售价5000元。另据知情人士透露,民营资本进入某些公墓,至少每亩地需上缴2万元的“管理费”,这些成本最终要加在消费者身上。

  据民政部披露,2004年,中国火化遗体436.9万具,按平均每人最低消费1500元计算,中国每年殡葬行业的市场经营额约65.5亿元。而《中国民政统计年鉴》的数据显示,2004年,全国殡葬事业收入达75亿元,盈利总额10.98亿。一位杭州老板在全国各地进行6000份问卷调查后统计,殡葬中介利润丰厚。仅以杭州市为例,每年火化遗体2万具,按3000元/人算,每年纯利润可在2500万~3000万间。

  暴利来自行业垄断?

  1997年7月国务院颁布的殡葬管理条例,规定了建设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公墓、殡仪服务站等设施须报经民政机关批准。

  “一些地方民政部门将‘准入审批权’转化为‘经营独占权’,稀里糊涂地垄断了殡葬。”长沙民政学院殡仪系教授王夫子分析。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这种现象一直持续到上世纪90年代中期。

  美国殡葬协会的一位负责人曾表示:“中国才是世界上最大的殡葬市场。”但上世纪90年代后期,民营资本的进入并没有改变殡葬业暴利局面。对此,民政部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司长张明亮也感到困惑:“现在50%以上公墓经营已经放开,100多家殡仪馆也采取了个人办以及个人和民政部门合办的方式,但殡葬服务高价问题为何还这么严重?”

  1997年,商人孙向明投资110万元创办全国第一家殡葬中介机构———“积善堂有限公司”。还未正式营业,当地民政部门的执法车即开到门口,拿着封条查封了公司,并将营业执照扯掉。

  孙向明觉得很冤:按照公司法规定,他已经得到行政审批,何况,公司主要开展前期服务,不销售最能赚钱的骨灰盒,也不涉及墓地,因此不会与公立殡仪馆形成竞争。但在法庭上,民政局答辩说,“积善堂”的服务大部分是殡葬行业中能产生盈余的服务,而艰苦、赔钱的工作却扔给了政府。

  而第一家民营殡仪馆、总投资3000多万元的“天渡殡仪馆”开业后,也很快被叫停。之后,该殡仪馆继续营业,但当地各医院不准死者家属将遗体送往这家殡仪馆。最终,因得益于国家政策,2004年4月3日,民政部发函对“天渡殡仪馆”持肯定态度,民营殡仪馆终于取得合法身份。“天渡殡仪馆事件,让民政部门遭到强大的舆论压力。”一位民政部前官员对记者称。

  而有专家分析:民营资本的介入只是从表面上打破了垄断,但由于多年的“积累”,整个行业需要理顺的地方还有很多。另有业内人士透露,目前,大多公营殡葬单位只是退出利润相对较低的领域,比如殡仪服务和花圈、寿衣等殡仪商品销售;即使完全退出骨灰盒市场,尚有利润更高的公墓项目。

  中国殡葬协会副会长张洪昌介绍,目前全国的殡仪馆以公营为主的约占80%。而公墓中民营、公办平分秋色。

  政府应回归本位

  民政部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司长张明亮称,现有的殡葬管理体制既有缺位又有越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现在各地的殡葬管理处就设在殡仪馆内,占人家的编制,拿人家的工资,如何能进行有效的监管?”

  他表示,要推进改革就要牺牲部门利益,民政部门要跳出这个利益圈,更多地考虑国家利益,更多地承担监管的职能,这是改革最大的障碍。

  上世纪90年代,公墓进入大发展时期,兴起了塔葬陵园的建设高潮。一些地方政府则大量批地,侵占耕地。民政部多次发文,要求禁止非法公墓开展经营活动,杜绝公墓穴位和骨灰格位销售中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违规行为。

  一方面是一些合法的民营殡葬企业受到排挤,另一方面黑殡葬却大行其道。在各地,非法运尸车和黑殡葬中介人员出没于医院重病室和殡仪馆,号称“一条龙服务”,他们一次性收取高额的费用,然后到殡仪馆选择最低标准为丧户服务。

  黑殡葬给人们带来的不仅是高额成本,也给悲痛的亲人带来精神上的打击。一些地方甚至出现抢尸、抛尸的恶劣事件。2006年3月1日,因谈不妥价格,一病逝老人在沈阳某医院门口遭“黑殡葬”抛尸。3月3日,沈阳市民政局局长向公众公开道歉,处理相关责任人,并着手开展整治工作。

  王夫子认为,殡葬行业根本就不是“放开”或“不放开”的问题,而是如何实现“有序放开”的问题。

  张明亮也谈到,只有理顺体制,才能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所谓理顺体制,就是要将行政管理和具体提供服务分开,政事分开,政企分开。

  但广东省社会学会会长范英对部门立法不抱希望,“要想真正搞好,就应该放开让别人研究。”

  针对近几年每逢清明,殡葬业屡遭舆论的“狂轰滥炸”———“垄断”、“暴利”、“混乱”……“公益事业”被冠以各种恶名,中国殡葬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张洪昌说,“仅从局部、某一现象就推断整个行业是暴利,不够严谨,有失偏颇。”

  但他承认,如果殡仪馆骨灰堂对外带骨灰盒的限制放开,那骨灰盒的价格肯定要刷刷地往下掉。

  张洪昌认为,国家推行殡葬改革,付出巨大的成本;而之后财政分灶,压力转移到殡葬机构身上。据《中国民政统计年鉴》,2004年,全国殡葬事业支出约90亿元,而财政补贴仅有4亿多元。

  和其他事业单位一样,殡葬行业经历了从全额拨款到差额拨款直到自收自支的过程。作为事业单位,它直接介入行业的经营和管理;而作为产业,它是公众心目中的公益事业,担负着国家殡葬改革的重任。

  广东省社会学会会长范英则反问:“但是如果不存在暴利,为何死死不放开?岂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记者了解到,修订多年的殡葬管理条例已由民政部送交国务院法制办,如果顺利,今年10月将颁布。民政部官员表示,新条例中,除了规定火化具有公益性质,殡仪服务全部放开,公民、法人、组织,只要符合行政许可条件,都可以从事殡仪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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