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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妇林宝月的5年维权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02:23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郑建彬文/图

  2001年8月2日,林宝月的丈夫郑理园在工作时从高处摔下,半边身子至今瘫痪,七级伤残。有法律工作者称,此类工作事件赔偿案是“简单案件”,但就是这样的“简单案件”却足足拖了5年。

  为了讨个说法,只有高中文化的林宝月自学法律,走上5年的漫漫维权路。

  日前,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备受关注的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作出终审判决———郑理园赢了,依靠妻子没有停止过的起诉,他最终拿到了16万多元。原本通过劳动仲裁他只能获赔6万多元。

  从6万到16万

  昨日上午,几经周折后,记者在闽清县金沙镇的一间简陋的房子里,找到了林宝月,她的个子略显瘦小,人看起来却很干练。她的姐姐说,在打官司之前,林宝月高中毕业两年后,就一直呆在乡村小学代课,人非常单纯、简单。

  林宝月说,官司赢了,但现在想想都后怕,“怕被报复,所以搬到镇上暂住。”她的恐惧是多方面的,和记者出门时,她很多疑,左右顾盼,在饭店吃饭时,还专程到其他包厢看看有没有“别人”盯她。她的姐姐说,这些变化,都是5年的维权导致的。

  林宝月今年38岁,福州市闽清县金沙镇墘面村农民。1994年,她和闽清人郑理园结婚。

  林宝月说她永远记得那一天:2001年8月2日!她说,“当天我生病,丈夫工作忙没办法照料我。”一大早,丈夫将她和儿子送回娘家。

  当晚8时许,她得到一个噩耗,“来的是闽清的福建省飞天陶瓷有限公司(下简称飞天公司)的人,他说,‘你丈夫郑理园出事了’。”她赶到闽清县医院时,看到的是“昏迷在床的丈夫”,原因是在上班时,从2.5米高的地方摔下来。

  之后是治疗,治疗到郑理园出院时,开始讨论赔偿的问题。

  5年维权路

  林宝月的5年维权路,从这时候开始,连成了一串枯燥的数据:

  2002年11月25日,福州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认定郑理园为四级伤残,2003年2月9日,闽清县劳动局认定郑为工伤。飞天公司不服,向福州市劳动局提起行政复议。

  2003年6月26日,福州市劳动局维持认定,飞天公司不服,向闽清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同年9月26日,法院认定闽清县劳动局作出事故性质认定的行政行为超出法定时间期限,违反法定程序,撤销闽清劳动局的工伤认定,责令该局重新认定。

  同年10月29日,闽清县劳动局重新认定郑是工伤。飞天公司不服,向闽清县政府提起行政复议,2004年1月29日,闽清县政府维持该认定,公司仍不服,又向闽清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04年3月8日,法院判决维持闽清县劳动局认定,飞天公司上诉,福州中院于同年6月2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同年7月23日,飞天公司以“四级伤残的鉴定结论已满1年,郑理园的伤情发生变化”为由,向福州市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复查决定,同年8月17日,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认定郑的伤情为七级伤残。

  林宝月不服,向省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同年12月27日,省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最终鉴定,认定郑的伤情为工伤伤残七级。

  一波三折后,终于认定了郑理园的伤情。林宝月依法向闽清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裁决飞天公司应支付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187万元。

  林宝月和丈夫不服,遂于2005年4月8日诉至闽清法院,要求飞天公司赔偿其丈夫一次性伤残抚恤费、赔偿金、被拖欠的工伤待遇等各项费用共计33.5942万元,后经福州中院终审判定,飞天公司应支付郑16.2735万元。目前林宝月和郑理园已到闽清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9本法律书籍

  昨日,记者到了林宝月的农村老家,一间干净而简陋的木房。在她的书架上,记者看到了厚厚一大叠法律书籍,算了一下,共有19本,“我曾找过几名律师,我这儿的工伤书籍,绝不比他们少。”她说。

  买这些书是为了维权,她说,丈夫摔伤一个月后,公公也去世了,而婆婆患有偏瘫,儿子才7岁。全家人的生活全靠她在村小学当代课老师的微薄收入。“从1990年至2004年,我一直任村里的代课老师,工资从40元/月涨至250元/月。”为了到医院照看丈夫,“单车费我都快付不起了。”

  她说,她多次找厂方协商赔偿事宜,飞天公司支付了郑的全部医疗费和摔伤后的部分工资,但就工伤待遇问题,双方未能达成协议。

  “我觉得靠协商已解决不了问题,所以我决定拿起法律这把利剑。”她说,本来想请律师,“但没钱怎么请律师呢?”于是她选择了自学法律这条路。

  5年时间里,“我几乎将里面的每个条款都研读了一遍”,对于涉及工伤的条款,几乎到了能背的境界。

  她说:“我白天上课,课后匆忙回家照顾丈夫和孩子,等家人睡下后,就独自在灯下研读法律到深夜。”一旦遇到不明白的地方,她就会去找律师咨询。她说,到最后连诉状都是她自己写的。

  据记者了解,该镇至少有5人受了工伤后,都慕名向林宝月请教。

  林宝月说,她还写了4本维权日记。日记里记录了自己到相关部门时的碰壁,生活窘迫时的困境,以及遇到好人帮忙时的感激之情……

  5年维权的疑问

  在林宝月家,记者看到她整理的一大叠车票,共有400多张,共计2078.5元。她拍着胸脯说,这是她在五年期间,为打官司所花的车费。“其中,我到福州不下100趟,”她说,“为了找人咨询,做鉴定……”

  她还给记者提供了31封挂号信的回函,她说,这些都是她向相关部门咨询或上访时寄出的信。她的事情也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和帮助,比如说,省总工会、省妇联和省法律援助中心等。

  这些单位还派出律师,专门帮她打这场官司。她说:“这无疑是雪中送炭。”她知道,劳动仲裁乃至诉讼的渠道,她还需继续等待,但有了律师的帮助,她为丈夫维权的信心倍增。

  今年3月3日,央视《今日说法》栏目直播时,主持人在现场和林宝月取得联系,主持人说:“全总书记处书记张鸣起坐在我身边,你有什么问题可尽管问。”

  林宝月说,她当时问了两个问题,“一是,二审时我最终因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交纳诉讼费,而被法院按自动撤诉处理。张书记,今后对农民工工伤的司法救助,应采取哪些更好的措施?二是,就我丈夫这起案件来说,这是一起很简单的工伤事故,却经历了两年零八个月的仲裁程序,十个月的民事诉讼程序,两次工伤认定,两次行政复议,三次行政诉讼,三次劳动能力鉴定,一次仲裁,两次民事诉讼。张书记,请问您对这组数据有什么看法?”

  昨日,林宝月说,她想说的是,目前的工伤事故赔偿,要经历的程序包括:工伤鉴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再次行政复议→再次行政诉讼。有了工伤鉴定结果后,方可起诉,还有一审、二审。“这样一拖要两三年,对于一个农民工来说,没有足够的精力、财力,谁等得了?现实的情况是,更多的人不得不接受企业开出的不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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