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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受贿、挪用公款 省建设厅一处座领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02:23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讯省建设厅物资供应公司原经理、省建设物资供应总公司原法人代表、总经理(正处级)赵铭,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3项罪名(本报2月28日曾详细报道)成立,日前被合肥市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0年。

  赵铭于2005年6月4日因涉嫌受贿罪被刑事拘留。检察机关指控其涉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共71万多元。

  (邢葶 本报记者 肖献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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