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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垃圾处理费将纳入水费收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02:24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吕士荣

  本报讯 石狮现行的上门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用制度,将进行变革。7月1日起,石狮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将实行新的征收办法,普通居民每吨用水将因此增加0.7元的费用。下月起,新的征收办法将选点试运行。

  昨日,石狮市环卫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实行这项新政策,是因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难引起的。据了解,石狮市自2004年4月1日起,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范围主要在市区的“两镇两街道”,但截至2005年年底,共征收费用500多万元,实际征收率仅在四五成左右。与石狮城市卫生维护费用相比,“无异于杯水车薪”。

  生活垃圾处理费

  由供水部门代收

  按照此前的征收办法,普通居民一般按照固定人口收取5元/人;或以三口之家每户15元标准收取;市区主要沿街店面,则按每户25元;特殊行业如理发、餐饮等,则收取每户60元。虽然区分了各种不同的收费标准,环卫部门也专门派人上门征收,并依托社区、村居代为征收,但收取效率依然不高。对此,环卫处有关负责人认为,与水电费不同,垃圾处理费在征收方面“没有强制手段”。

  新的收费定价,将按用水量征收每吨0.7元,其中垃圾处理费0.3元,清扫保洁费0.4元。收取的清扫保洁费,直接拨给各镇(街道),由镇(街道)具体负责辖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石狮市环卫处负责人证实,收费标准已经取得泉州市物价部门的批准。

  石狮市环卫处

  将细化征收标准

  石狮市区九二路某美容店王老板担心,实行新的征收办法后,如果标准没有区分,他们的经营成本会增加。而安居小区刘先生对记者说:依托“水”的“强制”手段收取,可以防止一些逃费行为;但具体的征收标准不能“一刀切”。

  据记者了解,目前有关方面正在制订中的具体征订办法,将区分普通居民用水和特殊行业用水,特殊行业用水将采取定量收取的办法。比如漂染行业、五金行业等,虽然是用水大户,但其生活垃圾的产量却不多,将考虑定量收取。

  据悉,普通居民在新征收办法实行后,相较以前,其费用有望降低。环卫处垃圾处理费办公室一工作人员举例说,普通居民每月用水在15~20吨,对比原来每户15元的标准,其担负的费用将比原来更节省。就此,石狮市区花园城小区林先生认为,钱没有增加,还可以培养大家的节约意识,很好。

  此外,新征收办法将有利于堵住征收漏洞,让市民平均负担城市垃圾处理费;同时,将降低原有的征收成本。

  目前,石狮市环卫部门已经完成了征收软件和硬件的配备工作,具体办法和宣传方案也在制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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