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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女孩耍脾气“叔叔”要了她的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02:24 海峡都市报

  N阮友直 吴春迎徐仲伟

  本报讯 三明男子邓顺辉,因与女友的8岁女儿发生争执,一时怒起杀害了女友的女儿。昨日,三明市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邓顺辉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经济损失9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邓顺辉与其女友邱某双方各自离婚后同居生活,邱某将女儿黄某带在身边抚养,3人租住在三明市三元区一公寓里。去年9月的一天早晨6时许,邱某外出,邓顺辉要黄某准备好书包等妈妈回来后一起去学校。黄某却耍小脾气说,要回宁化老家念书。邓顺辉一时怒起,就用左手掐住女孩的脖子,女孩窒息死亡。邓顺辉将尸体藏匿于卧室沙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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